
河南成人高考郑州健康学院简介
郑州健康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学校始建于1984年,前身为“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郑州健康学院”。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全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全省高职高专学校公共艺术教育一类院校”“全省高职高专学校体育工作一类院校”“郑州市绿色学校”“郑州市园林单位”等多项荣誉。
| 学校名称 | 招生层次 | 招生形式 | 招生地区 | 所在地区 |
| 郑州健康学院 | 高起专 | 非脱产 | 河南省 | 河南 郑州 |
河南成人高考郑州健康学院2025分数线
郑州健康学院成人高考2025年录取分数线较往年有所调整,但整体变化情况并不大,分数线由河南教育考试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与整体考试情况综合制定,是院校录取环节的重要依据,也是考生备考工作的重要参考数据。
| 层次 | 专业名称 | 总分值 | 2025年 |
| 高起专 | 护理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康复治疗技术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口腔医学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临床医学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药学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医学检验技术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医学影像技术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针灸推拿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中医学 | 450分 | 90分 |
郑州健康学院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 层次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考试科目 | 学制 | 形式 |
| 高起专 | 护理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康复治疗技术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口腔医学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临床医学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药学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医学影像技术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针灸推拿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中医学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注:招生专业信息仅供参考,每年都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学校最新公布的简章内容为准。
郑州健康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二、户籍条件
1.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确需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持异地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报名地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我省报考成人高校,由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信息审核确认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参照中国公民审核程序办理。
三、学历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未满18周岁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原件。
2.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特殊专业
报考河南成人高考医学门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护理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执业医师、护士执业等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