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成人高考焦作职工医学院简介
焦作职工医学院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创办于1981年,是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成人医学高等院校。学校先后被焦作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治安模范学校”;被焦作煤业集团公司授予“先进单位”、“双文明单位”;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学校通过科学的管理体系及合理完善的教学设施,为深造的莘莘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
| 学校名称 | 招生层次 | 招生形式 | 招生地区 | 所在地区 |
| 焦作职工医学院 | 高起专 | 非脱产 | 河南省 | 河南 焦作 |
河南成人高考焦作职工医学院2025分数线
焦作职工医学院成人高考2025年录取分数线较往年有所调整,但整体变化情况并不大,分数线由河南教育考试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与整体考试情况综合制定,是院校录取环节的重要依据,也是考生备考工作的重要参考数据。
| 层次 | 专业名称 | 总分值 | 2025年 |
| 高起专 | 大数据与会计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工商企业管理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行政管理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护理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口腔医学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临床医学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人力资源管理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医学检验技术 | 450分 | 90分 |
| 高起专 | 医学影像技术 | 450分 | 90分 |
焦作职工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 层次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考试科目 | 学制 | 形式 |
| 高起专 | 大数据与会计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工商企业管理 | 文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行政管理 | 文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护理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口腔医学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临床医学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 高起专 | 医学影像技术 | 理科类 | 语文、数学、英语 | 2.5年 | 非脱产 |
注:招生专业信息仅供参考,每年都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学校最新公布的简章内容为准。
焦作职工医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二、户籍条件
1.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确需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持异地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报名地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我省报考成人高校,由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信息审核确认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参照中国公民审核程序办理。
三、学历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未满18周岁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原件。
2.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特殊专业
报考河南成人高考医学门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护理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执业医师、护士执业等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